摘 要:档案管理工作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环节,尤其是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就目前而言,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正在不断更新,然而,由于受到各种新兴技术的影响后,该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着非常严峻的挑战,针对这一情况,事业单位要想更好地促使档案管理工作的完成,就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从自己的实际现状进行考虑,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从而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现状;对策
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过程中,不仅信息量比较庞大,涉及到的范围也非常广,同时,对事业单位的档案进行管理,不仅可以提高自身单位人才的素质,还可以促进该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近年来,随着各种新兴技术的不断发展,逐渐将其运用在了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工作中,这也就间接的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下面,将从以下几点进行简要介绍。
1 档案管理现状
第一、没有在一定程度上引起高度重视。长久以来,事业单位的大多数管理人员都没有对档案管理工作引起重视,由于企业领导人员的不够重视,也就导致档案管理人员无法真正认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再加上档案管理是一个相对枯燥的工作,管理人员更不会花费时间和精力对其负责,,致使无法提高工作业绩。[1]就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来说,他们往往会认为所谓的档案管理,无非就是对自身企业人员的资料进行管理而已,根本就不必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打理,这类现象的出现,也就导致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相对较低。
第二、没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虽然事业单位在档案管理过程中也会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上的培训,但由于这种事业单位流动性比较大,即使经常进行培训,也会在管理过程中缺乏那种相对专业的人才。[2]并且,大多数事业单位会这样认为:对档案进行管理的人员,根本就不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这种情况的出现,也就间接的致使档案管理人员身兼数职,他们并不仅仅是档案管理这一工作,导致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到档案管理工作中,使管理水平大幅度降低。
第三、没有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科学管理。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兴技术迅速兴起,档案管理系统也得到了广泛使用,但是,由于事业单位没有对该技术进行良好的掌握,导致科学化程度相对较低,很多先进技术也就没有在管理过程中被采用,致使管理不够科学化。
2 对策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宣传力度。要想在档案管理过程中提高工作效率,就应该在工作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只有这样才能让档案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全面了解,提高他们的管理意识。所以,事业单位应该经常性的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知识进行学习,以便提高他们的管理意识,同时,这样的活动还可以不断对他们的错误进行纠正,让他们能够明白档案管理工作是自身单位和国家不可或缺的财富,不但可以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还可以促进自身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二、在一定程度上对管理方式进行创新。在对档案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如果还是沿用那种相对传统的方式,将会导致管理工作停滞不前,虽然传统方式不会对其产生太过于严重的影响,但无法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必须对管理方式进行相应的创新:首先,事业单位要对档案管理思想进行转变,树立科学化的管理理念,同时,还应该对信息资源引起高度重视,从而充分发挥出档案管理的真正价值;其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过程中,还应该有针对性的对自身主动性相应的提高,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效解决措施,以便促进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同时,还应该在管理过程中充分借助网络传播的优势,将自身良好的形象通过这种传播方式树立起来,提高自身社会知名度,进而营造有利环境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3]
第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对档案管理过程中,无论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单位,该档案管理人员都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这就需要积极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在管理过程中做到针对性,事业单位应该定期对他们进行培训,让他们在掌握档案管理知识的同时,掌握一些计算机应用知识,尽可能的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应用到信息技术,将两者结合,与此同时,事业单位还应该建立相应的奖罚机制,针对管理人才适当的提高薪酬待遇,以便留住他们,更好地为自身档案管理贡献自己的力量。[4]
3 结语
总而言之,事业单位要想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取得进步,就应该从自身管理现状出发,制定相应的对策进行解决,提高管理意识,完善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当然,上述所讲并不是很完善,还是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在以后的过程中不断研究,从而借助更多对策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更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李春艳.浅谈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华章,2013(13):68-69.
[2]郭九菊.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现状及对策探讨[J].青春岁月,2013(16):42-43.
[3]张晶,张敏.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现状及对策分析[J].中国外资,2013(23):35-36.
[4]张春英.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现状和对策[J].办公室业务,2013(17):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