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体制改革,就需要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与之配套,使得百姓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它是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会,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本文针对现阶段市场经济环境下,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做出探讨。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市场经济;问题
0 引言
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已经成为衡量我国经济发展程度和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准。改革开放的几十年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党的十八大再次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这离不开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基础。
1 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和
任务是,到2020年社会保障体系要基本覆盖城乡居民。它既是实现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又是社会长久稳定的重要保证。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就难以实现和谐的小康社会,社会保障能够促进和谐的小康社会建设,所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其必要性。
1.1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其自身发展的需要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探索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步伐从未停止过,现在已经形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主,涵盖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慈善事业在内的一系列制度体系。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法律法规不健全、社保资金监管不到位、保障程度失衡等,很难体现出社会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效率性的理念,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可见,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快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科学化、合理化、法制化建设。
1.2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市场经济环境下要求我们必须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必然会导致部分劳动力失去工作岗位,从而使其失去收入,陷入困境之中。这时社会保障可以通过提供必要的生活资料,保障他们基本的生活能力,为他们发挥再生产的能力提供基础。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一个合理的劳动力流动体制,通过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突破企业和劳动者自我保障的局限,使得劳动者在岗位调动时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保证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分配。
市场经济的上下浮动变化将影响社会保障的支出。在经济发展成长的环境下,劳动力失业率会下降,这样将相应减少了社会保障的支出,,势必增加社保资金总量,进而减少社会需求的迅速膨胀。在经济发展衰弱的环境下,劳动力失业率会上升,这样相应增加了社会保障的支出,以便提供给失业者基本生活需求,增加他们的消费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拉动经济发展。所以社会保障能够平衡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热和过冷现象,起到调节经济供求关系作用,保障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
1.3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调节社会公平,实现社会稳定
我们要实现的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实现社会公平,它是社会良性发展的客观需要。社会公平主要体现在社会分配方面,每位劳动力不存在巨大的贫富差距,通过均衡分配实现公平、公正。在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将收入分配和竞争机制结合起来,必然造成劳动力之间收入分配的不平衡,出现富人越富、穷人越穷的现象,拉大贫富差距。要想解决这一突出的社会矛盾,就需要用社会保障制度来对经济进行调节,通过相应措施对劳动力的收入进行再分配,将高收入者部分财富补贴给低收入者,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劳动力的贫富差距。起到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社会公平的实现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2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
12.1 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健全的法规
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有效、健全的法律法规与之配套实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立法层次低,缺乏强制性、统一性。在法律体系中应将社会保障法独立出来,制定出统一的、具有强制性适用范围广的相关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应该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需要通过法律的层面对社会保障的基本条件、资金需求、政府监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我国社保范围内只有一部社会保险法律,其他的只能通过政策性的手段或规章制度来实现,如慈善捐赠、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这样就带来一些问题:其一,行政规章具有一定的短期应急性,缺乏长期协调性,造成社会保障制度存在较大的变化,影响社保制度的稳定发展;其二,对一些违反社保制度的责任缺乏明确的惩罚措施,执行力度不够,导致违反社保制度的现象层出不穷,影响社保的强制性;其三,相关规章缺乏必要的联系,不同政府部门的规章在社保监管、资金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导致社保制度缺乏统一性。
第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加入世贸组织后,将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我国还没有做好应对这一变化,而制定出相应法律法规的准备,缺少与国际接轨的社保法律规范,这必然造成一些磨擦。
2.2 社会保障程度不同,难以体现公平性
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通过合理分配来保障弱势群体,实现社会的公平性,所以在社保法律中公平放在首位,但目前社保制度的相关规定还具有不公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不同区域的社保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只是对社保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的一些标准完全由地方政府来细分实施,这样地方政府自由决定权较大,导致各个区域保障的标准具有较大差异,社会保障出现失衡。
第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比民营企业员工保障水平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社保资金,由国家财政统一安排,而民营企业的员工社保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有稳定的薪资和丰厚的福利待遇,退休后的养老金远高于民营企业的员工。
第三,城乡社保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近些年,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一定成就,但从整体上看城乡社保程度还有一定差距。目前我国城镇职工享有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较全的社会保障,而生育保险在农村社保中被完全忽略。
2.3 社保资金监管不力,政府职能缺失
我国现行的社保资金筹集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所以拖欠、不缴和少缴社保费用的现象还是继续存在。在实际操作中,社保资金的筹集存在地域、行业、企业之间的差异,既不利于公平性的实现,也阻碍了劳动力的正常流动。这种社保资金筹集存在严重的问题,导致我国社保资金缺乏相应的保障,同时政府部门对社保资金的运作缺乏应有的监管,导致社保基金投资亏损严重、挪用社保资金事件频现,社保资金出现大量缺口。
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和社会保障的信息搜集,存在一定不对称性,由于这种信息滞后的不对称,造成了一些社保政策在信息不充分的前提下制定的,这严重影响了社保政策的客观性、有效性。即使政府制定的社保政策是正确的,但在当今社会利益多元化的环境下,人们都在追逐利益的最大化,就必然会出现规避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保障自身利益不受损失。这样政府的职能就很难在社会保障中发挥有效作用。
3 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3.1 完善社会保障体制
我国当前应该加强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将社保部门之间的职责明确,使其职责明晰、各司其职。将社保标准统一,避免区域、行业、企业间差异过大,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建立相关社保监管单位,将政府职能统一起来,对社保进行统一监管,去除当前社会保障存在的监管不力的现状。社保监管单位是一个独立的部门,不受任何单位领导管束,专门针对社保相关事务进行监管,从根本上解决社保监管难的问题。
我国需要根据当前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结合城乡、区域之间的差异,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制定出,涵盖全体公民的多样化社保模式。针对我们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失衡,需要量力而行,在不同地区需要建立适合自己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社保首要要解决的是养老、疾病的问题。在贫穷的地方要以扶贫救济为主,首先解决人们的温饱问题;在欠发达地方要以发展社会福利、开办集体性的互助资金为主,解决养老和医疗问题;在富裕的地方探索社会化的社保体制。
3.2 提高社保深度,扩大社保范围
要想提高社会保障的深度,就必须要提高社保对象的社会化程度。全体公民就是社保的对象,我国社会保障的目标是将全体公民都覆盖在社会保障范围内。但目前我国社保社会化程度还比较低,城乡、区域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这就需要我们扩大社保的涵盖范围,提高社保水平,使得全体公民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另外,对社会福利基础设施要实现社会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社会福利设施走社会化的道路,让福利设施实现由国家和社会投入相结合,向社会逐步开放。福利实施的利用率提高,将会提高其社会经济效益。
3.3 优化社保资金监管,发挥政府职能
为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增加社保资金的来源渠道,国家必须要统筹资金,实现社保资金来源的多元化。除了建立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筹集机制外,政府还要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缺少的社保资金,如发行国债、福利彩票、调整财政支出的倾向等弥补社保资金的缺口。与此同时,加强社保资金的管理,建立严格的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健全社保基金的监管制度,为其保值、增值提供保证。对于擅自违规挪用社保资金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惩罚。
4 结论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关系到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伴随我国经济发展需要,建设一套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们肩负的历史责任。
参考文献
[1] 郑功成 《社会保障学》[M] 商务印书馆 2000
[2] 林嘉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发展[J] 人权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