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隋朝和唐朝是中国统一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重新建立、各民族进一步融合、经济发展、国力强盛的时期,也是府兵制进一步完备并走向败坏,军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府兵制度,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制史中,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府制度实行及其实行以前,封建皇朝多采用征发、简点的办法来补充兵源府兵制度破坏以后,多较多采用招募的办法了,这是一个带有关键性的演变。作为封建主义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府兵,是与当时封建经济基础的变化相适应的,是与当时封建经济基础的变化相适应的,是与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关键词:隋唐;府兵制;代兴
1 隋朝兵制
1.1隋初兵制概况
公元581年,北周外戚杨坚代周自立,建立隋朝。开皇九年(公元589年)灭陈,从而结束了东汉末年以来近400年的大分裂,重新统一了中国。杨坚取代北周之初,为维持稳定,更好地控制军队,采取了一下措施。其一,恢复旧性。将西魏宇文泰为相时赠给军官和兵士的鲜卑姓全部恢复为本性,军人也不再随从将领的姓氏,杨坚自己也废用普六茹氏,恢复杨姓。这一措施的本质在于清除私兵和部族兵的痕迹,提高汉族地位。其二,利用宗族。隋代府兵带有宗族和部曲的特点,蒲州有所谓“宗团骠骑”之称,宗团骠骑,乃特种府兵,乡兵为乡团,宗兵为宗团,相互有着渊源的关系。宗团本属地方势力,在杨隋皇朝统治下自然成为中央集权的有力支柱。其三,整顿乡兵。将私家部曲收编为国家军队。
1.2 府兵编入民户的重大改革
隋文帝杨坚于开皇十年(590年)颁布了关于军人编入户贯的诏令。“开皇十年五月乙未,诏曰“魏末丧乱,寓县瓜分,役车威动,未逞休息。兵士军人,权置坊府,南征北伐,居处无定,家无完堵,地罕包桑,互为注寓之人,竟无乡里之号,联甚憨之。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罢山东、河南及北方缘边之地新置军府。……”[1]这是府兵制中的一项重大改革。诏书颁布在统一后的次年,经理魏晋以来长期分裂的局面至此结束,府兵在南北统一后发生这种改革,绝不是偶然的,它与当时整个封建政治经济联系在一起。隋统一后,军户编入人民户,即改署州县管辖,无复军户的存在。就军人本身而言,有其军籍或军名,无论在军、在役或在家,凡军役范围内的事宜,均属军府管辖。就其户口的整体而言,则为民籍或者编户,军人与其家室不能分割,军人与民户又联系在一起,其家室的生产、生活以及在封建法律上,直属州县,所以说“初令军、人民以二十一成丁,减十二番每岁为二十役,减调绢一匹为二丈。……”[2]这样,即取消了军户,却不妨碍军人的具有军籍与其所负军事职责。这次改革的实质是变兵民分离为兵民合一。从此魏晋以来形成的世兵制开始为普遍征发(在兵府内)所代替。
隋初府兵制,沿袭北周制度,从强壮的农民种挑选士兵,免除他本身的徭役,平时从事生产,农闲时则从事军事训练。无论平时战时,都有各级军官督率,而且单立军籍。 隋初规定,18岁以上为丁,60岁以上为老。服役从丁开始,至老始免。役龄内的府兵,轮番服现役。开皇三年服役的年龄又改为21岁,,推迟了三年。当时军户民是户分开的。因此,军户存在的时候,府兵由军户世袭和从民户中选拔出来。军户取消后,府兵的选拔便在一般的民户中进行。
1.3 府兵的指挥系统--卫府制度的形成
隋朝的军权在中央,军队由皇帝亲自统帅。尚书 省内的兵部是皇帝在军事方面的办事机构。兵部设尚书一人,下设兵部侍郎、职方侍郎、驾部侍郎、库部侍郎等,分管军队事务。在皇帝直接统辖下,全国设立12卫府,其中既包括禁卫军,也包括分布在各地的军府。每卫府统1军,置大将军1人,将军 2人;下辖骠骑府、车骑府,分置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再下设大都督、帅都督、都督。在加强中央军的同时,隋文帝对地方部队也做了整顿。隋在边境及内地重要的州设总管,负责该地区的军事。
隋炀帝时,杨广改骠骑府为鹰扬府,置鹰扬郎将,并取消将军、都督等名号。军府按“中外相维、重首轻足”的方略,分置在京城及重要地区。12卫除临时受命征伐外,平时主要担任京城宿卫和其他军事要地或重要设施的驻守。府兵与禁兵及其他军队相互为用,相互钳制,以便皇帝控制军队和维护全国统一。由于隋炀帝好大喜功,不断扩充军队,增置军府,使社会生产遭到极大破坏,正常的兵役制度也无法实行。所以在隋炀帝统治的最后几年,府兵制实际上遭到了破坏。
2 唐初府兵制的恢复和发展
唐的兵制,在唐太宗李世民(公元626-649年在位)和武则天(公元690-705年在位)时期是府兵制。唐玄宗(李隆基)(公元712-756年在位)开元以后,府兵制开始颓废,募兵制兴起。唐朝后期,割据局面出现,皇帝只能以禁军来维持统治。从府兵到募兵,从募兵到禁军,反映了唐朝发展的几个阶段。
2.1 唐朝初期的兵制
李渊称帝后,沿用隋朝一整套制度,所谓“唐承隋制”,恢复隋末破坏的府兵制。地方行政则恢复隋初的州县两级制,同时沿袭隋制,在国内及边境重要的地区设置总管。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李渊认为全国基本统一,为结束军事统治,废总管,改行都督制。都督主要负责地方军的统御,但与当地军府没有隶属关系。
2.2 府兵的恢复的原因
李渊在太原起兵时有兵三万,其中临时招募有一万人,在进军途中招将和收编不少军队,众达二十万。当时面临的问题,一是如何使得来自各方的军队能够归心于唐。二是如解决军粮问题。于是李渊父子把招募和投降的兵逐步纳入府兵组织系统。
2.2 府兵的恢复和发展
唐朝建立之初,李渊父子就着手恢复府兵制。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开始设置军府,把关中分为12道,每道置一军,每军下辖若干骠骑府、车骑府。武德三年(公元620年),12军各立军号,于是,伏兵制度逐渐从隋末的破坏中恢复过来。
唐太宗继位后,进一步整顿和充实府兵制度,使之更加完备。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唐太宗将全国划分为10道,置军府634个,其中关中地区261个,占全补军府的41%,形成“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的格局。并将骠骑府、车骑府改为折冲府,折冲府分为三等,上府1200人,中府1000人,下府800任。折冲府为府兵的基本组织单位。每府置折冲都尉 1人,左右果毅都尉各1人,长史、兵曹、别将各1人,下辖4~6团。府兵的任务是担任宿卫、镇戌和征战。至此,府兵制趋于定型和完善。
武则天时期,为加强中原军府,曾设置若干特等府,以300任为一团。
3 府兵制日趋破坏和衰落的原因
3.1 禁军地位的逐渐提升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高度发展,统治权力日益集中于宫廷,集中于皇帝及其亲信。于是在军队方面,皇帝的亲信--禁军,在禁卫军的地位逐渐提高,人数也逐渐增加。到唐玄宗哟后,禁军统帅以至中外军监军的职位都落在宦官手里,正是军队皇朝直辖化,皇帝直辖化的畸形发展,府兵在军队中处于次要地位。
3.2 封建统治的不稳定
府兵制度从其点兵标准、军府地域分布、以及内外宿卫的部署等方面来看,似乎是十分严密的。然而封建国家的任何制度,总是充满矛盾的,它本身包含着否定自身的因素,它的败坏是必然的。就府兵制度本身来讲,原来以官品。勋阶以及多占土地来吸引一般抵地主并欺骗农民当兵,可是授勋多了,官品和天地都要受到制约,勋阶的效用也大大降低了。
从武则天执政以后,富人规避当兵,佣人代替,拣点标准不能维持,兵员补充就发生困难,而且兵的成分发生改变,兵的给养、训练以及番第等都会连带受到影响,府兵制度更不易维持。
3.3 农民反抗兵役
农民逃避兵役其一是因为富人不愿意当兵,封建统治秩序被逐渐消弱。其二,兵役负担都落在了农民的身上,加重了农民的苦难,也加深了社会的矛盾。府兵制在武则天当政以后逐渐破坏的原因是地主阶级统治秩序日益不稳,集中表现为皇朝武、李两派之争,从而加剧了阶级矛盾。
4 小结
府兵制破坏后,唐朝转而依靠募兵,标志着募兵制的兴起。府兵是由农户按规定出丁,而募兵则是自由应募;府兵已有田亩,募兵是应募后授田;府兵不但负责宿卫,还要负责征战,而募兵则专门负责宿卫;府兵自备资粮,募兵泽由官府发给。
府兵制破坏后开始出现团结兵,又称团练兵,是由当地家财殷实、身体强壮的男丁组成。团练兵部脱离乡土,不完全脱离生产,类似于府兵,但不需要自备戎具、资粮,因而又有雇佣兵的性质,负担也较府兵为轻。
长征健儿也称“官键”、“防人”、“戌卒”是唐代边防军的称谓。它有职业兵的性质,成为军、镇和有关州府的常备军。
因此,团练兵和长征健儿的出现,到开元、天宝年间,募兵制全面取代了府兵制,直到唐朝灭亡,宿卫军和边防军的一切兵员都来自招募。
参考文献
[1]唐李延寿撰《北史》卷二《隋本纪》
[2]唐魏征撰《隋书》卷二四《食货志》